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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规定。

8、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

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

四、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1、巷道维修必须坚持由外向内、逐架进行的原则。

2、维修巷道时,应加强支护,必要时应先采取临时支护措施,防止冒顶伤人或堵人。

3、维修倾斜巷道时,为确保安全,必须停止提升。

4、维修巷道时,应将巷道内的积水、淤泥、浮煤、矸、木材等杂物清理干净,保持巷道畅

通。

5、处理巷道大冒顶时,必须由有作业经验的工人进行;在作业全过程中应有专人观察

顶板,确保作业安全。

6、应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巷道规格质量符合要求。

煤矿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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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3 04:03

五、掘进巷道贯通时的安全措施

1、即将贯通的巷道相距 20 米时,必须停止其中的一个掘进工作面施工,做好调整通

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贯通时,矿井负责人应指定技术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

通风,设置栅栏和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3、贯通前,经常检查导风筒是否处于完好状况,检查掘进工作面进风流及其回风流中

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超限,必须立即先行处理。

4、每次爆破作业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

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进行瓦斯排放,只
有在

2 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在 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

破前,

2 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派专人警戒。

5、贯通后,必须停止开采系统(或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

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