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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质量、数量进行认真核实和确认,并形成客观公正验收意见。近年来,地质调查项目设计
优秀率达

90%以上,野外验收优秀率超过 95%,成果验收优秀率接近 60%,项目各阶段“评

”达到泛滥地步。究其原因,项目评审环节有失严谨,验收程序缺少公开透明,专家遴选

缺乏科学公正,未能建立完全规范的验收程序。

 

  验收结果公正性的关键是科学设置验收专家遴选程序。验收专家应从中国地质调查局专
家库随机选取,尽量做到不同片区专家之间地质项目互换验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同时,
应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定专家从业自律规则,建立评审专家信誉档案,定期维护
专家数据库。

 

  (三)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正确认识结余资金

 

  结余(

Balance),是会计术语,原意是指结算后的剩余。财政部《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

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

2006]489 号)明确规定,结余资金是指同中央财政有缴拨款关

系的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企业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
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当年尚未列支的财政拨款资金。项目资金结余主要是因为政策变化,计
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终止或撤消,也就是说,工程没有完成,甚至没有开工的项
目才能形成结余资金,结余是以结算为前提。

 

  然而,现阶段会计核算无限放大了结余的概念和范畴,把

“节余”内容也囊括其中。加之,

中央财政加大对预算执行率考核,无形中助长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铺张浪费。节余是个内控
概念,原本有节约而剩下之意。一般指在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前提下,通过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压缩支出成本等措施节约的经费,是单位内部管理效益的集中体现。笔者认为,无论是中央
财政资金或者是社会资金项目,艰苦朴素、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我们不能丢,坚决杜绝乱化
钱。项目预算执行率应按结算费用进行考核,结算工程量结清,费用亦视作完成,不应把项
目节余资金纳入预算执行考核;中央财政应加强对节余资金支出管理,调整现行专项资金
管理的不合理规定,允许项目承担单位按一定比例分配专项经费节余,提高项目承担单位
主动改善内部管理水平的积极性;减少国家政府直接参与项目管理,把政府对项目过程管
理转变成为成果管理,以及对项目执行质量的监管,让项目承担单位真正担负起技术和经
济的过程管理,实现有效的权责分离,监管与实施分开,推进项目顺利开展。

 

  

 

  四、结论

 

  结算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之一,尤其对于风险性较强的地质工作,加强项目结
算管理意义更为重大。通过结算管理,体现了多干活多得益的市场法则,并能充分调动起项
目承担单位主动找矿的工作热情。政府应正确引导项目结算,进一步完善地质预算标准制订
以及现行预算标准的跟踪评估工作,出台科学可行的预算标准,指导地质工作顺利实施,
促进地质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

1] 王剑辉,郭鹏勇.试论地调项目绩效评估指标设置[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08,21(11):40-41,44. 
  [

2] 郑文哲.管理学原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

3] 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M].

北京:地质出版社,

2011. 

  [

4] 王剑辉,郭鹏勇.试论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评估工作[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