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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计划上市的公司必须委任合适的保荐人。保荐人必须是香港证监会许可或登记的公司

或授权的财务机构。保荐人负责为新申请人筹备上市事宜,将正式上市申请表格及一切有关
的文件呈交交易所,并处理交易所就有关申请的一切事宜所提出的问题。所有会计师报告,
均须由具备《专业会计师条例》所规定可获委任为公司核数师资格的专业会计师编制。该等专
业会计师须独立于发行人。申报会计师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记录及财务状况,并根据相关会
计准则及监管指引编制新申请人的集团账目,使准投资者能作出充份掌握资料的投资决定。

 

  

 3.法律顾问负责确保新申请人遵照各个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并与保荐人及申报会

计师就新申请人须进行的重组事宜紧密合作。包销商/配售代理一般为证券行及交易所参与
者,负责在股份发售期间分销公司的证券。包销商须包销投资者未有认购的股份。新申请人
须在上市前委任估值师对其物业进行估值。公司亦可委任估值师对公司的其他资产进行估值。
 
  

 在港公司上市流程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而设计的。一些违规行为而影响流程功能实

现的现象,只有通过制度进行约束,才能得以制止。制度无法执行时,往往意味着流程有问
题。

“法不责众”深层次的含义肯定是“支持的流程”出现了很大的纰漏。香港交易所身为香港

以交易所为主的股票及期货市场的唯一经营者,以及有需要确保其履行本身职责,维护市
场持正操作。香港交易所设有全面的制衡架构对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起着重要的策略作用。
 
  

 

  

 参考文献: 

  

 1.张莉.境内企业香港上市需关注的几个问题[J].经济师,2007(7) 

  

 2.李

��.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概况及要求[J].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