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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派:这类员工不会因为年终奖的牵绊勉强自己,如果面对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
择离开,去追寻自己理想的工作。从个人职业发展的角度,这类员工往往更主动,做事更有
效率。但要注意的是,在面对机遇时,这类积极派不能因为一时冲动,频繁换工作,对自己
日后的职业生涯并无好处,企业更欢迎那些踏实工作且忠诚度高的团队成员。

坐等派:这类员工是那种拿了年终奖之后再选择离职的群体,这类群体在年终奖颁发之前
就有了离职的想法,但因为

“年度大礼”而不选择离职,在这段等待期间,工作往往没有目

标,不够主动,有很多工作表现都不尽如人意。对这类员工,企业一般会主动找其谈心。不
过,企业一般不看好这类员工,因为他们的做法已经不是企业希望的团队状态。
汤震宇特别强调,年终奖励是建立在一个长续考核的基础上,不仅包括年终奖金,还有不
断的加薪、职级的提升、培训、股权等多种形式。

[过来人支招]

跳槽时,等年终奖还是直接入驻新东家?

华通国际出国留学上海部总经理陆定认为,有些企业事先承诺了员工一定数额的年终奖金
但到年底考评时员工方无过错,企业却不能兑现承诺,减少发放额度或甚至直接不发。遇到
这种情况,不少人因为对公司失去信任而选择跳槽。

对此,陆定建议,员工在年初制订目标时就和公司签订书面的奖金计算方法,包括年终奖
金的发放方案等,特别是销售岗位的员工,是根据销售业绩来计算年终奖金的更要有此意
识。如果是事先约定好的奖金,员工到年底可以理直气壮地向公司争取,公司不兑现承诺员
工也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仲裁。

当然,还有一种年终奖金是企业根据自身的利润情况并结合员工的综合表现在年底发放的
这类年终奖通常不会事先约定,最终给多给少,甚至不给都掌握在企业手里。有的企业往往
会防止员工拿了年终奖就跳槽而制订一系列的限制政策,结果导致有的人为了等年终奖而
错过一些好的职场机会。

对于想要

“跳槽”的员工而言,陆定认为只要做好了充分的考虑和准备就应该果断跳槽,而

不要被蝇头小利而束缚住新的发展机遇。

[维 权]

年终奖的两大法律问题

上海天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詹德强律师指出,法律上对年终奖并没有具体规定。奖金属于工
资范畴,用人单位有权自主确定分配方式,但如果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发
放年终奖的约定,这一约定就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即使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是在
公司的员工手册或公司已经颁布实施的规定中有规定,也具有强制力。此外,他认为,经济
补偿是法律强制规定公司要支付的,企业不能以此作为发不发年终奖的前提。

要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