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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苏征等:进口红土镍矿的检验现状及误差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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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品质特征分布非常不均匀,因此,在实际操作中,

还要根据货物的现实情况适当的加大取样量和取样

的频次,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然而,这种靠经验操

作的做法势必带来一定的随意性,通过大量的实验

找出镍矿品质分布的统计规律,制定专门的取制样

标准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目前,国内没有专门针对镍矿的水分检验标准,

进口红土镍矿的水分检验一般参照矿产品水分检验

通则GB/T2007.6-1987进行操作。然而,镍矿的水

分含量普遍较高,其矿石结构组成也不同于一般的

铁矿,按照标准要求的105℃下烘4h,称量结果很难

达到恒重,一般要烘到8h后才能达到恒重,这时计

算出来的水分含量常常要高于装货港的检验结果,

而日本的JIS

M8109—1996标准规定在105℃下烘至

恒重,但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

经验自行掌握,使检验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因此,国内检验标准缺乏针对性和国内外检验标准

不统一,很可能是造成水分含量结果巨大差异的重

要原因。

我国目前进口的红土镍矿以低品位为主,而低

含量镍矿的检测国内一般参照国标GB/T15923—

1995用火焰原子吸收进行操作,国外有原子吸收和

ICP-AES两种方法进行检测。两种仪器的检测精度

都比较高,其结果不应存在显著性差异。红土镍矿

的产地来源不单一,针对不同化学组成的矿种所采

取前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前处理方法选用是否恰

当可能是带来结果差异的原因之一。日本进口的镍

矿主要以高品位为主,更适用于络合滴定的化学分

析法,而前处理方法选用是否得当也是导致检测结

果准确度高低的重要因素。

镍矿中铁含量的检测没有专门的标准,目前一

般参照铁矿石的标准GB/T6730.5-2007进行操作。

镍矿中的铁含量低于一般的铁矿,其矿石的化学组

分也不同于一般的铁矿,因此应抓紧制定专门针对

镍矿的铁含量检测方法。镍矿中其它化学的检测方

法较多,有X荧光法、火焰原子吸收法及ICP.AES

法等,尽管有些方法已经比较成熟,但也需要制定成

国内外都认可的统一的标准。

3.2贸易环节的影响

参考文献:

进口红土镍矿主要指标的国内外检验结果存在

较大差异,不仅受检验方法的影响,贸易环节的市场

因素和人为因素也是造成结果差异的重要原因之

一。早在20世纪70年代,日本就与菲律宾、印尼等

有关方面成立合资矿业公司,对镍含量大于2%的

红土镍矿进行大规模开采,因此高品位镍矿大部分

被日本垄断,我国只能进口中低品位的矿,近几年对

进口镍矿的检验结果也基本与之吻合。

近年来,进口红土镍矿一直处于卖方市场,价格

较高,国外供货商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另外贸易环

节多,镍矿的转手率高,每次卖给新的下家签订新合

同时都可能存在贸易欺诈,虚报品位,而在国内申请

对镍矿进行检验的有时并非第一收货人。这使得国

外检验结果及合同范围的可信度低,存在差异也就

不足为奇。

国外镍矿的检验机构水平参差不齐,有SGS等

知名中介机构出具的证书,也有一些诚信度差的检

验机构甚至生产商自己出具的证书,有些证书检验

结果编造的痕迹明显,严重的干扰对货物品质的判

断。

建议

从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态势看,不锈钢和原

材料镍的消费量会继续保持高位增长的趋势,还将

从国外大量进口红土镍矿。因此,为保证镍矿贸易

的健康发展,规范镍矿检验,有关部门必须组织专家

尽快完成镍矿检验标准的制修定。另外,还要与外

方检验机构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达到互相认可对

方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目前,进口镍矿还不是法定检验产品,检验市场

和贸易环节都比较混乱,建议有关部门做好风险分

析,加强检验监管力度,条件成熟的时候将其列为法

检产品,还应从技术的角度规范合同条款尤其是计

价条款的签订,使之更明确、更科学合理、更有约束

性。从目前的情况看,镍含量以0.05%计价比较科

学可行,这样一旦检验结果产生异议,贸易商进行索

赔有规范科学的依据,以此更好的维护贸易商的合

法权益和镍矿贸易的健康发展。

[1]王瑞江,聂凤军,严铁雄,等.红土型镍矿床找矿勘查与开发利用新进展[J].地质评论,2008,54(2):215—224

[2]GB/T2007.1-1987.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手工取样方法[S].北京:国家技术监督局,1987.

[3]GB/T2007.2-1987.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手工制样方法[s].北京:国家技术监督局,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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