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
苏征等:进口红土镍矿的检验现状及误差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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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品质特征分布非常不均匀,因此,在实际操作中,
还要根据货物的现实情况适当的加大取样量和取样
的频次,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然而,这种靠经验操
作的做法势必带来一定的随意性,通过大量的实验
找出镍矿品质分布的统计规律,制定专门的取制样
标准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目前,国内没有专门针对镍矿的水分检验标准,
进口红土镍矿的水分检验一般参照矿产品水分检验
通则GB/T2007.6-1987进行操作。然而,镍矿的水
分含量普遍较高,其矿石结构组成也不同于一般的
铁矿,按照标准要求的105℃下烘4h,称量结果很难
达到恒重,一般要烘到8h后才能达到恒重,这时计
算出来的水分含量常常要高于装货港的检验结果,
而日本的JIS
M8109—1996标准规定在105℃下烘至
恒重,但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
经验自行掌握,使检验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因此,国内检验标准缺乏针对性和国内外检验标准
不统一,很可能是造成水分含量结果巨大差异的重
要原因。
我国目前进口的红土镍矿以低品位为主,而低
含量镍矿的检测国内一般参照国标GB/T15923—
1995用火焰原子吸收进行操作,国外有原子吸收和
ICP-AES两种方法进行检测。两种仪器的检测精度
都比较高,其结果不应存在显著性差异。红土镍矿
的产地来源不单一,针对不同化学组成的矿种所采
取前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前处理方法选用是否恰
当可能是带来结果差异的原因之一。日本进口的镍
矿主要以高品位为主,更适用于络合滴定的化学分
析法,而前处理方法选用是否得当也是导致检测结
果准确度高低的重要因素。
镍矿中铁含量的检测没有专门的标准,目前一
般参照铁矿石的标准GB/T6730.5-2007进行操作。
镍矿中的铁含量低于一般的铁矿,其矿石的化学组
分也不同于一般的铁矿,因此应抓紧制定专门针对
镍矿的铁含量检测方法。镍矿中其它化学的检测方
法较多,有X荧光法、火焰原子吸收法及ICP.AES
法等,尽管有些方法已经比较成熟,但也需要制定成
国内外都认可的统一的标准。
3.2贸易环节的影响
参考文献:
进口红土镍矿主要指标的国内外检验结果存在
较大差异,不仅受检验方法的影响,贸易环节的市场
因素和人为因素也是造成结果差异的重要原因之
一。早在20世纪70年代,日本就与菲律宾、印尼等
有关方面成立合资矿业公司,对镍含量大于2%的
红土镍矿进行大规模开采,因此高品位镍矿大部分
被日本垄断,我国只能进口中低品位的矿,近几年对
进口镍矿的检验结果也基本与之吻合。
近年来,进口红土镍矿一直处于卖方市场,价格
较高,国外供货商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另外贸易环
节多,镍矿的转手率高,每次卖给新的下家签订新合
同时都可能存在贸易欺诈,虚报品位,而在国内申请
对镍矿进行检验的有时并非第一收货人。这使得国
外检验结果及合同范围的可信度低,存在差异也就
不足为奇。
国外镍矿的检验机构水平参差不齐,有SGS等
知名中介机构出具的证书,也有一些诚信度差的检
验机构甚至生产商自己出具的证书,有些证书检验
结果编造的痕迹明显,严重的干扰对货物品质的判
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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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从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态势看,不锈钢和原
材料镍的消费量会继续保持高位增长的趋势,还将
从国外大量进口红土镍矿。因此,为保证镍矿贸易
的健康发展,规范镍矿检验,有关部门必须组织专家
尽快完成镍矿检验标准的制修定。另外,还要与外
方检验机构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达到互相认可对
方的检验标准和方法。
目前,进口镍矿还不是法定检验产品,检验市场
和贸易环节都比较混乱,建议有关部门做好风险分
析,加强检验监管力度,条件成熟的时候将其列为法
检产品,还应从技术的角度规范合同条款尤其是计
价条款的签订,使之更明确、更科学合理、更有约束
性。从目前的情况看,镍含量以0.05%计价比较科
学可行,这样一旦检验结果产生异议,贸易商进行索
赔有规范科学的依据,以此更好的维护贸易商的合
法权益和镍矿贸易的健康发展。
[1]王瑞江,聂凤军,严铁雄,等.红土型镍矿床找矿勘查与开发利用新进展[J].地质评论,2008,54(2):215—224
[2]GB/T2007.1-1987.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手工取样方法[S].北京:国家技术监督局,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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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B/T2007.2-1987.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手工制样方法[s].北京:国家技术监督局,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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