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言
1.1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我国的安全管理体制是
“行政执法、法人负责、群众监督、企业管
理、职工守纪
”,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是宏观管理、督促,而施工现场
安全主要靠承包商的微观管理。
按照我国现在的招投标法,中标企业可以将工程分为若干小项
目,也就是将工程进行分包。于是一个工程项目就有许多个施工单位。
而这部分小的施工单位资金不充足,没有进行安全防护设备的添置
与维护,造成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缺损,埋下施工安全隐患。这主
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疏于管理。
2)企业负责人以经济效益为重,对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3)工程建设中注重工程质量与进度,不为承包商提供安全施工
环境。
4)施工企业工人的劳动素质不是很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并
且流动性大。
5)施工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缺乏,满足不了工作的需要。
6)安全管理人员的一切利益都与企业挂钩,现在的安全管理规
定中,对于企业出现安全事故的,不管大小都要进行处罚,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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