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2.1 工程保险的除外责任,对因战争等社会事件、错误设计、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

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施工单位欲挽回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需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双方
承担的责任,同时加强签证管理、做实索赔工作。

 

  

2.2 工程险的免赔额问题,损失资金如果在免赔额内,保险人不予赔偿,如果超过规定

的免赔额,则在扣除免赔额后赔偿。免赔额的高低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目前我国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项目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安装项目的免赔额一般为保险金额的

0.5‰~

2‰。 
  

3.法律手段的防范管理 

  对在钻井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等

HSE 安全事故,如果需要通过民事法律方式解决,

企业可以参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查找有利于自身的法律依据,其中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
百二十五条规定了高度危险致人损害和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石油钻井施工中,
发生高危作业致人损害的,施工企业可以以受害人故意主张免责,而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
施工企业可以以自己已尽到法定警示义务,主观无过错主张免责。在主张免责的过程中,要
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
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此钻井施工企业
在事故发生后应当积极搜集保全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三、工程索赔风险

 

  当前国内外容易开采的石油资源越来越少,石油开采难度越来越大,开发成本也不断
增大,而国内外石油钻井企业在钻井市场上竞争也是相当激烈,基本形成了

“中标靠低价,

盈利靠索赔

”的一种普遍现象,根据国际工程索赔的普遍经验,索赔金额可占到合同总价的

10%-15%左右,石油钻井工程是索赔多发区,这是由钻井地层特点、施工过程、钻井市场经
营方式决定的,因此钻井工程索赔对钻井企业的盈利能力起到关键作用,同时也存在着相
当大的索赔风险。企业在进行索赔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索赔有理有据 

  钻井施工企业为保障索赔成功,在跟业主进行索赔谈判时应该坚持有理、有利和有节的
原则。钻井施工过程中可能提出索赔的主要依据有: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设计资
料、设计图纸,合同内没有规定某件事项发生后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或规定模糊不清,业
主没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施工场地、交付行驶道路、接通水电,使施工人员和设备无法进
场;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供应材料,或供应材料不合格,延误工期;指
令钻井工程停钻、缓钻,指令增加、减少或删除部分工程量,提高工程标准;基于设计变更、
设计错误而作出错误的指令、提供错误的数据、资料等造成工程修改、报废、返工、停工、窝工
等等。

 

  

2.做好证据保全 

  钻井服务企业在对业主提出索赔的时候,必须做好平时的管理签证工作,才能避免在
索赔中处于被动地位,增加成功索赔的机会。企业在平时施工过程中应该保管和搜集好以下
资料: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图纸、各种变更、签证、
技术规范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往来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施工计划、现场实施
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工作日志、备忘录,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工程
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等,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
料。

 

  

3.遵循索赔程序 

  目前国内钻井施工企业使用的合同文本大都按照中石油的《钻井工程施工服务合同示范
文本》制定,此合同文本中索赔条款较为薄弱,有关索赔事件、索赔方法、索赔时限及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