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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每月工资,其它很少,那么采取分税制计税基本还是集中于工资计税,并不复杂。但发
展到今天,除10.2%的受访居但发展到今天,除10.2%的受访居民称没有月收入
外,只有32.9%表示收入来源仍较单一,37%表示有不定期意外收入,19.9%
甚至表示有多项收入(表1),人们收入来源的渠道变得宽泛。同时,对个人所得税应税收
入,在复选情况下分别有60.1%、58.4%、54.1%、48.3%、43.2%的
受访居民认为应包括奖金、经营所得、工资、财产租售所得、劳务报酬等(表2),可以看见
奖金、经营所得已经排在工资前面。
    收入来源是多渠道、应税项目秩序发生复氏,使得按照传统分税制逐一单项计税不仅操
作上繁琐,还容易有的收入重复计税、有的收入没有计税,更不合理处在于,由于不同收入
来源税率不同,甚至导致相同总收入的两个人所缴纳税款不同。为了简化办法更加完全地增
加国库收入、为了真正达到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由此就引出了个人所得税应采取综合税制
的呼声。

采用综合税制先要明确真实收入。

    

在原有分税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68.6%的受访居民赞同 国家应加强个人

所得税的征收力度 ;但有31.4%持不赞成态度(表3),原因在于加强的力度基本都
落在了工薪族的身上,不靠工资吃饭的富裕人群反而不太承担责任。而采取综合税制征收个
人所得税可以解决以上问题。
    那么是不是只要采取综合税制就确保税收万无一失了呢?显然不是,因为综合税制的启
动面临着许多需要完善和解决的问题。其中最优先需要解决的问题,37.5%的受访居民
认为是必须有真实的收入记录(表4)。建立严格规范的个人收入申报制这是保证综合计量
和有效监控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否则没有纳税人收入的真实纪录,还是会导致大量
的税收流失。32.4%认为公民纳税意识还需要提高。大力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也是促
进综合税制成功的重要力量和社会氛围,反之再好的征税办法,也难以得到群众的响应。2
7.7%认为监督、检查能力一定要加强。这是规范纳税人行为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舍此就

 

无以惩戒偷漏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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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