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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的合同条款表达和履行的利弊得失;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遇到的特殊问题的分
析结果;对具体的合同条款如何表达更为有利等。

 

  (

3)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包括:合同履行的策略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实际,是否达到

预期效果;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出现了哪些特殊情况;应采取什么措施防止、避免或减少损失;
合同事件处理的效果如何;风险控制的利弊得失与相关合同在执行中相互协调的问题等。

 

  (

4)合同管理的工作评价是对合同管理本身如:工作职能、程序、工作成果的评价。包

括:合同管理工作对该项目监理目标的总体贡献或影响,合同分析的准确程度,在投标和
执行中合同管理子系统与其他职能的协调中需要改进的地方,索赔处理和纠纷处理的经验
教训等。

 

  (

5) 监理投标方面评价,包括:技术标(监理大纲)是否能指导监理规划的编写,

商务标报价是否合理;合同利润目标实现情况以及相关条款执行情况如何;对招标文件的
理解和分析是否准确;合同环境的调查、实施方案、费用预算及报价方面的问题及经验教训。

 

  五、结论

 

  监理工程师要尊重设备工程合同科学规律及招投标规定,从组织机构方面,明确职责
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在监理工作开展前和过程中要注重同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职
责,遇到变更情况要严格按照流程审核,在监理工作结束后,项目总监与公司合同管理部
门形成合同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