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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当与信用体系互动互惠,从而发挥更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合同管理对信用档案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具有积极作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目的

在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其功能实现方式之一就

是对社会、企业、个人诚实守信或违法违约行为进行惩恶扬善。对企业自身而言

,通过收集本

企业在工商、信贷、税收、合同、社会公益等方面的成果

(包括所获得的资质证书、凭证及相关

资料等

) ,构筑本企业信用体系架构,可以树立和展示本企业良好的资信形象,提升信用等级。

尤其是在合同管理方面

,通过规范的合同管理,取得政府部门认证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

无疑对树立、宣传本企业的良好信用大有裨益。因此

,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有利于丰富社会和

企业

“信用管理体系”成果。 

  

 其次,在合同管理中引入信用管理机制,有利于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避免损失。例如,合同

签订前

,对签约方资信(信用等级) 进行信用调查和分析评估;合同执行中,对合同执行情况进

行跟踪监督、分析评价

,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合同履行后,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统计

汇总

,发掘有效信用信息,确定(修改) 客户信用标准,建立动态的客户信用等级等。从而使企业

具有一定的识别、评估和规避客户信用风险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

,合同档案也是企业建立

“客户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信息流。可见,合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一旦与资信体系的建立
相结合

,两者相得益彰,将会焕发出长久的生命力。积极探索二者建立关联的模式、方法和深度,

并加以提炼开发

,恰恰是合同档案编研新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