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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应对气候变化的重中之重在于温室气体减排领域,这是当前世界各国所关注
也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议题。近些年为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实现,中国和美国、欧盟
甚至印度,都在不停的互相指责,要求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或者规避自身义务,更是成为了
国际贸易纷争中重要的

“撒手锏”。当然,指责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必须根据一定框架性

规则,相互妥协达成一致,才能更好的进行合作共同应付危机。在此文中,作者重申了共同
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和历史责任原则应为当今全球气候保护领域的主要原则。对此,余深以为
然,国外对中国的指责,究其原因是中国企业多是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而且中国政府对此
没有强有力的举措禁止情况的恶化。但不可否认的是,恰是发达国家将污染环境、资源损耗
高的产业转移至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要求其承担大部分的碳排量义务(根据产品来源
标准中国将承担

75%

—80%的义务)是极其不公平的。

 
    4 气候变化的国内法律应对
 
    文章指出,在 2007 年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 24%,是全球第一
大排放国,而且中国

GDP 的增长是以能源消耗的增长为代价的。可以说,中国问题的解决

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有着重要的作用。
 
    在

“十一五规划”中:201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在 2005 年的基础上降低 20%左

右,在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方面,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在

2005 年的基础上降低 10%,

并且这两个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作者提出中国应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的原则,分别从四个
方面着手应对气候变化。
 
    4.1 执行更严格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气候变化的根源在大气等环境污染,因此,防治大气污染尤为重要。中国应当严格执行国
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此节,作者提及了一种危险
言论,有人提议国内立法不承认二氧化碳为大气污染物,从而规避国际指责。对此,余与作
者持相同观点,相信有些常识的人们都会支持,妄想依靠国内法律回避国际法准则是可悲
可笑的,我们必须采取实际措施正确面对当前问题。
 
    4.2 优化能源结构开发绿色能源
 
    所谓优化能源结构就是要降低一次能源的消耗比重,特别是化石燃料在能源利用中的比
重,同时提高含碳能源的利用率,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鉴于中国是以煤为主要能源的国
家之一,调整能源结构会面临很多困境,作者列举了中国政府已经采取的相应措施,赞扬
了中国的努力:
 
    1、计划到 2010 年降低 20%的能源消耗。
 
    2、中国为实施新能源机制,将对汽车发动机等采取新的环保标准,并在工业领域提高资
源利用率。
 
    3、中国在 2005 年出台并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强化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绿色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