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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城镇,其目标是

“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第三阶段对于中国农村改革而言是跨

越式的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是推进、巩固和完成第三阶段农村改革的必
要条件。

  (二)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经步骤

  江泽民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是城镇人口的比重较
大幅度提高,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农
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必然趋势。当前农村的富余劳动力仍有

1.5 亿左右,

农民的农业收入增长缓慢,外出务工的农民本来希望通过非农业劳动增加收人,然而,由
于农民工受到歧视性的就业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收入普遍很低,因此城乡差距、工农差距、
东西部地区差距,农民间差距逐年拉大:

“民工潮”又同城市下岗失业相交叉,特别是加入

WTO 后受到国际市场的冲击,必将给农民工进城增加新的困难。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扩大农民工规模,保障农民充分就业,是促进
农民增收、逐步缩小各种差距的有效途径。而只有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这一途
径才能畅通。

  (三)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乎段

  现代政府的三重目标即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社会公平是相辅相成的。根据西方发达国
家的经验,社会保障政策是追求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具,适当的社会保障政
策有利于达成社会公平且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并提高就业水平,相反,不适当的社会保
障政策不仅不能保证社会公平,还会有损经济效率,引起社会动荡。由于农民工收入水平低、
流动性大,加上自身素质普遍不高,从而已经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因素。很显然,农民工不
参加社会保险,不仅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任务的完成,更重要的是忽视了农民工的
合法权益,久而久之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忽视农民工的社会保
险,就等于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让农民工平等地享受法
律赋予的权益,分享其已作出巨大贡献于其中的城市发展的成果,不仅可以促进社会公平
的实现,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民工的素质,从而减少社会动荡的因素,维护社会的
稳定运行。

  (四)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是推动农村社会

  保险制度建设并顺利完成城乡社会保险制度接轨的突破口

  从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几乎每一个国家都经历了一个从工业延展
到农业、从城市延展到乡村,逐步完善、逐项接轨的过程,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都不同
步,时差的存在是正常现象,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及社会保险基金匮乏等基本国情决定了
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接轨必然地要经历一个较长的
时期。而农民工是一个介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边缘性群体,且数量不断增加。所以,有必要
以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为突破口,既可以推进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普通建立,又可以为城
乡社会保险制度的逐项接轨准备条件。

  三、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立法的若干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