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组织领导及采掘安排
第一节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的组织领导
一、救灾组织机构
1、矿常设救灾总指挥部,办公地点在矿调度室。
2、救灾指挥组
总 指 挥:邬海江
副总指挥:耿传成 詹 宏、张连存、
成 员:王焕芳、刘根顺、 白云良、闫继军、 张永宁、
李正合、刘永平。
3、矿总值班人员与救灾总指挥部的关系:
总指挥部正、副总指挥未到调度室之前,一切救灾工作由矿总值班人员全权
负责指挥。当正、副总指挥到后,矿总值班人员及时向总指挥汇报全面情况,从
此时起,救灾的一切行动计划由总指挥负责指挥。当总指挥不在矿时,由副总
指挥代理其职责。
4、发生灾害事故时矿有关人员电话一览表:
处理事故有关人员职务及电话号码表
表一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号 码
内线
外线
手 机
1
邬海江
矿长(救灾总指挥)
8099
0477-
2121299
139047745
88
2
耿传成
副 矿 长 ( 救 灾 副 总 指
挥)
8089
0477-
8121289
138477820
66
3
张连存
总工(救灾副总指挥)
8003
0477-
8121272
133103068
03
4
詹 宏
副 矿 长 ( 救 灾 副 总 指
挥)
8002
0477-
8121282
159047763
07
5
郭启廷
副 矿 长 ( 救 灾 副 总 指
挥)
8079
0477-
8121285
159349008
6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