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第
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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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住建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配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和内蒙古自治
GB50500-2013
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贯彻实施,现将鄂尔
多斯市各旗、区二 一四年第一、二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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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信息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综合市场信息价格:是根据我市市
场价格动态、成交情况编制的,是各种规
格、各种市场合格产品的综合价格,包括运
杂费、采保费、税金,为到工地仓库出库后
的价格。自治区各类计价依据所列材料参考
综合市场信息价格进行调整。
二、企业资讯:是对企业或生产和销售
产品的一种宣传和介绍,此类价格是厂商自
行报价,为市场销售挂牌价,仅供参考,不
做结算依据。
三、商砼价格为出厂裸价,其中已包括
复合外加剂(泵送剂、缓凝剂和减水剂),
如使用其他外加剂(早强剂、抗渗剂、防冻
剂等),按商砼备注说明执行。泵送费、运
输费执行定额规定。
四、《鄂尔多斯造价信息》中发布的造
价指标分析汇总表仅供估价参考,不得作为
结算和处理纠纷的依据;建筑工种人工单价
只作为建筑企业合理支付工人劳动报酬的参
考,不得作为结算依据;施工机械租赁价格
信息只作为施工企业租赁机械的参考,不得
作为结算的依据。
五、各旗县未公布的材料价格参考东胜
地区价格调整。
六、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凡执行 09
届定额按照工料单价法结算的工程,如施工
单位购买的辅助材料与定额价出入较大,可
在竣工后持建设单位签证的购料发票、审批
意见书、单项工程结算电子文件报送鄂尔多
斯市造价管理站,经测算后方可按辅材系数
进行调整。
七、新型材料、高级装潢材料、各类设
备以及《鄂尔多斯造价信息》中东胜地区未
公布的各种材料的价格可由甲乙双方现场认
定或依据购货合同协商结算。
八、本文由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
理站负责解释。网站会员可登录鄂尔多斯造
价 信息 网(
) 查
http://www.ordoszjw.com
阅,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鄂尔多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 一四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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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鄂尔多斯市二 一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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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期造价信息及有关规定的通知
鄂造价字(
)第 号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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