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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表明,发包人与承包人、发包人与监理、监理与承包人之间摆不正关系,导

致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产生一些本不应该发生问题

,以至于发包人、承包人、监

理三方各有怨言。

  关于这方面问题之所以发生,原因诸多,最为突出的事我国国情问题,不

想过多妄议,也不好探讨,仅此点到而止。

  

3、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问题

  一项工程项目的实施,要经过地质勘探、测量、设计、施工等多道程序,每一

道程序都与工程建设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把工程建设质量简单归结到设计

施工或监理任何一方的说法或结论都是片面的、不完整的。当一项工程立项以后

要从工程的勘探、测量、设计阶段抓起,直到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正常运行为止。

在整个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

,都可能造成工程质量的缺陷,甚至工程质

量事故。

  世人皆知,发包人是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人,承包人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

人、

《监理规范》也明确了监理的质量责任。那么,勘探、测量、设计的质量责任问

,似乎不为人认识,往往工程出现了质量责任,一揽子归罪于承包人。这是当

今为止还没能摆脱的冤情,承包人充当着责任各方的 替罪羊 。

  这里面,还有一个世人困惑的问题,那就是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责任问题。

在质量监督机构看来,发包人是工程项目的质量责任人,承包人是工程质量的

直接责任人、监理承担着《监理规范》规定的质量责任,我这是对你们的工程质量

进行监督,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与我无关。余以为这是极其错误的。别忘了,你

应该承担监督不到位的监督责任。

  因此,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要根据工程建设资料,认真分析产生事故

的原因,找出责任方,以便追究其责任。

  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人员学习与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监理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使监理人员有与监理工作相应的知识理论水平,

有较强的责任感,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敢于承认错

误的勇气,有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魄,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教育监理人

员热爱监理工作,维护监理单位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