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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投资的关系上,突出质量但追求质量与进度、投资的统一。

  其次,对建设项目工期目标和投资目标要坚持合同约定,加强动态跟踪和

控制。当出现违约或索赔事件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合同规

定及时解决。当发现违规分包或违规转包现象时,首先要如实向业主报告并申明

监理对此问题的处理意见。当业主不采纳监理意见,不改变分包、转包现状时,

 

监理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清楚监理的权限范围,尊重业主的选择。

  

2.4 

 

建立监理交底工作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在委托监理合同签定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

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为编写监理规划和进行

 

监理交底工作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监理交底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监理的内部交底,即在收集资料

的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除组织有关人员编写监理规划外,还要亲自编写书面

监理交底大纲,在项目监理人员确定后,向本项目的全体监理人员进行监理交

 

底;

  另一方面是监理的外部交底,即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向施

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这项工作按《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

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承包人,总监应向建设单位和承

包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这样做一是通过编写监理交底大纲,使总监对监理

项目的了解更全面,从而使其主持编写的监理规划更全面,重点更突出,对指

 

导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更具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通过监理交底这一学习过程,使总监和全体监理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

 

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技术依据,更进一步明确各自的义务、职责、责任。

  

2.5 

 

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

 

能与之相适应,迫切需要加以提高。

  另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工程技术标

准、规范、规程也不断更新,信息技术日新月异,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

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这样才能为建设单位提

供优质服务。只有培养和造就出大批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才可能形成相当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