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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

   (3)工资附加费,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劳动保险基金(含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

险基金。

   (4)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徒工服装补助费、保健

费、防暑降温费、高空作业及进洞津贴费、技术安全措施费以及洗澡用水、饮用水的燃料费等。

   人工预算单价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以六类工资区为例)

   (1)标准工资=(132~166 元/月)×12 月÷244 天;

   (2)地区津贴=津贴标准(元/月)×12 月÷244 天;

   (3)副食品及粮油价格补贴=30 元/月×12 月÷244 天;

   (4)施工津贴=(3.5~5.3 元/天)×365 天×95%÷244 天;

   (5)夜班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2×20%;

   (6)节日加班津贴:标准工资(元/工日)×3×7 天÷244 天×35%;

   (7)职工福利基金=[(1)+(2)+

…+(6)]×14%

   (8)工会经费=[(1)+(2)+

…+(6)]×2%;

   (9)劳动保险基金=[(1)+(2)+

…+(6)]×30%:

   (10)待业保险基金=[(1)+(2)+

…+(6)]×1%,

   (11)劳动保护费=标准工资×12%;

   (1)~(11)项之和即为人工预算单价。

   七类至十一类工资区的标准工资乘以表 1 中的地区系数。

   在十一类工资区基础上增加地区生活补贴系数或费用,需按国家正式文件规定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各种补贴不得计入工程单价,应进入工程成本的,可列入相应部分的最后一项

   综合利用的大

Ⅰ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取上限,防洪枢纽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及大型灌溉工程,其标准工资及

施工津贴宜取下限,其它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技术难易程度等合理选用。

   表 1 与六类工资区对应的各类工资区地区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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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区类别         │  地区系数           │

   

├────────────────┼─────────────────┤

   

│  七类工资区         │  1.0261            │

   

├────────────────┼─────────────────┤

   

│  八类工资区         │  1.0522            │

   

├────────────────┼─────────────────┤

   

│  九类工资区         │  1.0783            │

   

├────────────────┼─────────────────┤

   

│  十类工资区         │  1.1043            │

   

├────────────────┼─────────────────┤

   

│  十一类工资区        │  1.1304            │

   

└────────────────┴─────────────────┘

   2.材料费

   指用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上的消耗性材料、装置性材料和周转性材料摊销费。

   (1)材料费内容

   包括定额工作内容规定应计入的未计价材料和计价材料。

   (2)材料预算价格

   

①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市场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五项。

   计算公式为: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市场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采购及保管费率为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