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获得硕士学位并取得工程师资格 4 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工程师资格 5 年以上;
(4)取得工程师资格后,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主
要贡献者;或获国家星火奖,水利部大禹奖等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以上、国家优秀工程设计银奖(含)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获得以下学历,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技术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3 年,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三)外语、计算机、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必须取得水利部或全国相应等级职称
考试合格证书。
六、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技术人员
(1)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经历与能力要求:
① 主持过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科研工作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