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
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由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规核定用地后核发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部门申请划拨土地
;
规划条件未列入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占有土地的
应当及时退回。
(八)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政府确定的一定区域内的乡和村庄制定和实施规划
(不是所有的乡村),政府鼓励和指
导其他区域内的乡村制定和实施规划
;
乡村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
乡村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
乡村规划在报审之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乡村规划的实施只
办理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取得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如果确需,要办理
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对于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乡镇人民政府有权停止其建设并有拆
除权。
(九)行政执法监督
《城乡规划法》中的行政法制监督检查包括:
政权部门对政府规划实施的监督
;
政府部门上级对下级实施规划的监督,即行政监督
;
规划部门对实施规划的监督检查
;
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