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
(一般为 28 天)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28 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
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索赔要求进行审核和质疑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索赔事件是属
的责任还是第三方的责任
;(2)事实和合同的依据是否充分;(3)承包商是否
采取了适当的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4)是否需要补充证据;(5)索赔计算是否正确、合理。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条款,对承包人提出索赔的处理程序如下:
(1)监理
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
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监理人应按第 3.5 款商定或
确定追加的付款和
(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
料后的
42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
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合同约定的
争议解决办法办理。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如下:
(1)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
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交的最
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
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反索赔的工作内容可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对方提出索赔,二是反击或反驳对方
的索赔要求。对索赔报告的反击要点为:索赔要求或报告的时限性
;索赔事件的真实性;干扰
事件的原因、责任分析
;索赔理由分析;索赔证据分析;索赔值审核。
要点:施工合同与物资采购合同
1.施工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
“通用合同条款”主要内容包括:词语定义与解释,明确了
人的概念
;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责任与义务;进度控制条款,包括进度计划、开工日期与工期、
工期调整、暂停施工
;质量控制条款,包括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与检查、监理人的质量检查、隐
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清除不合格工程、试验和检验
;费用控制条款,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
付款、质量保证金、竣工结算、最终结清
;竣工验收条款,包括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施工
期运行、试运行、竣工清场、施工队伍的撤离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条款,包括缺陷责任期的
起算时间、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的延长、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保修责
任。
“通用合同条款”可通过“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