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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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是指每套住宅的分户界线应明确,必须独门独户,
每套住宅至少应包含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要求将这
些功能空间设计于户门之内,不得共用或合用。
3.1.2 城市大量建造的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并规定了相应的最少居住空间数
和最小使用面积,其依据是:
一、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住宅设计应按不同使用对象和家庭人口构成分类设
计。本规范的
4
种套型可满足我国城市普通居民的基本居住生活要求。
“
” “
”
二、本条以每套 最小空间数 和 最小使用面积 两个量限定了每一类套型的最
“
”
小规模,即通常说的 几室几厅 的套型至少应有多少平方米的使用面积才能保
证基本的生活要求。
三、本条以下限低标准为统一要求,不因地区气候条件、墙体材料等不同而有差
异。
四、本条以《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中各类住宅的下限面积指标为依据,并与本规范
规定的各空间最小面积相吻合,即:
每套使用面积=各空间最小使用面积+适当调节的使用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 住宅设计应避免穿越卧室进入另一卧室,而且应保证卧室有直接采光和
自然通风的条件。卧室的最小面积是根据居住人口、家具尺寸及必要的活动空间
确定的。原规范规定双人卧室不小于
9m2,单人卧室不小于 5m2。本次修编分
别提高为
10m2 和6 m2
,其依据为:
一、据对国外资料统计分析,普通规定双人卧室大于
10m2,单人卧室大于
6m2
,我国住宅面积小主要是卧室间数少,每间卧室最低面积不应过小。
二、据对近年来各种新住宅方案的统计分析,极少出现小于
10m2 的双人卧室
和小于
6m2
的单人卧室。
三、根据实态调查,我国住宅的卧室普遍兼有学习之用的功能,以床、衣柜、写字
台为必要家具布置卧室,双人卧室
10m2、单人卧室 6m2 才能保证上述家具的
布置。
四、有供主干户家庭居住的套型中(如两代居住宅),常有一间卧室需兼起居活
动,这种兼起居的卧室必须在双人卧室的面积基础上,至少增加一组沙发面积
(
2m2
)才能保证家具的布置。
3.2.2 起居室(厅)在现阶段住宅套型中,已成为必不可少的居住空间,本条
要求保证这一空间能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宜有良好的视野景观;最低面积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