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关,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
细致的审查;第一是审查施工企业内部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
有关要求;第二是审查各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质性内容是
否满足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要求。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能在工程上实施。
四、认真学习并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有关技术规
范、标准的要求,以不断提高安全监理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在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时,
严格按照以下步骤及方法执行:
(
1)监理措施的形式:、
① 发出口头通知(及时以书面形式确认);
② 签发书面通知、指令;
③ 召开专题监理例会;
④ 签发工程暂停令;
⑤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2)实施要点
⑤ ④ ③ ②
各项措施可逐渐升级,实施力度大小关系为: > > > >
①。
(
3)监理措施实施程序
① 发出口头通知
“
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中,若发现存在违反 强制条性文规
”
定 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