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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设在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

0.9m;埋设在非车行道下时,不得小于 0.6m;埋设在庭院

时,不得小于

0.3m;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 0.8m

3.地下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并不宜

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

4.地下燃气管道穿过排水管、热力管沟、联合地沟、隧道及其他各种用途沟槽时,应将燃

气管道敷设于套管内。

5.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穿越铁路和高速公路的燃气管道,其外应加套管。穿越铁路的燃气管道的套管,应

符合下列要求:

1)套管埋设的深度:铁路轨道至套管顶不应小于 1.20m,并应符合铁路管理部门的要

;

2)套管宜采用钢管或钢筋混凝土管;

3)套管内径应比燃气管道外径大 loomm 以上;

4)套管两端与燃气管的间隙应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其一端应装设检漏管;

5)套管端部距路堤坡角外距离不应小于 2.om。

(3)燃气管道穿越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时宜敷设在套管或地沟内;穿越高速公路的燃

气管道的套管、穿越电车和城镇主要干道的燃气管道的套管或地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套管内径应比燃气管道外径大 loomm 以上,套管或地沟两端应密封,在重要地段的

套管或地沟端部宜安装检漏管。

2)套管端部距电车道边轨不应小于 2.om;距道路边缘不应小于 1.om。

3)燃气管道宜垂直穿越铁路、高速公路、电车轨道和城镇主要干道。

(二)管道埋设的基本要求

1.沟槽开挖当采用人工开挖且无地下水时,槽底预留值宜为 0.05~0.1m,当采用机械开

挖且有地下水时,槽底预留值不小于

0.15m。

回填。当沟底无地下水时,超挖在

0.15m 以内可采用原土回填,超挖在 0.15m 及以上可

采用石灰土处理,当沟底有地下水或水量较大时,应采用级配砂石回填至标高。

2.回填土

回填土应分层压实,每层虚铺厚度宜为

0.2~0.3m,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 0.5m 内的回填

土必须采用人工压实,管顶

0.5m 以上的回填土可采用小型机械压实,每层虚铺厚度宜为

0.25~0.4m。

3、警示带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