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着这类可能性不能证实该固定资产必定是以本国投资者的外汇购得,是以也就没法认定其为外资。此刻在本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时,国家外汇打点局
“创造”了本国投资者专用外
汇账户,答应本国投资者在收购固定资产合同生效后、获得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前,可以先投入外汇并结汇支出固定资产金钱,再申办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手续。而后将此固定资产作为本国投资者的出资,最后对专用外汇账户上的外汇多还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