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2010 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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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税金..................................................................................................................................................80
总说明
一《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
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
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
本综合定额是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
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
企业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
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
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标准,该消耗量标准
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
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
本综合定额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附录等共六部分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除措施其他项目外)已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和管理费.
六
本综合定额以专业工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节说明、工程量计算规
则,项目有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
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
本综合定额人工有关说明:
1.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
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
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3.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本综合定额的人工单价采用四类地区综合用工水平51元/工日,各地区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
应通过发布动态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八
本综合定额材料(含设备)有关说明:
1.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成品、半成品、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
2.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有详细列出,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
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3.材料价格采用到工地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
管费,以及施工企业自行对材料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测试验费(含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
耗用的材料设备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4.材料价格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子目中带()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子
目中带[]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5.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
费用
九
本综合定额施工机械有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