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贷前调查
个人商用房贷款调查由贷款经办行负责,贷款实行双人调查和见客谈话制度,在调查
申请人基本情况、贷款用途、收入情况和贷款担保等情况时,应重点调查以下内容:
① 借款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借款行为是否自愿、属实,购房行
为是否真实,并告知借款人须承担的义务与违约后果
;
② 借款人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收入还贷比是
否符合规定
;在计算借款人收入时,可将所购商用房未来可能产生的租金收入作为借款人收
入。
③ 通过查询银行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判断借款人
资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具有较好的还款意愿
;
④ 贷款年限加上借款人年龄是否符合规定;
⑤ 借款人购买商用房的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⑥ 借款人是否已支付首期房款,首付款比例是否符合要求;
⑦ 双人现场核实借款人拟购买的房产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二)商用房贷款的审查与审批
1.贷款的审查
贷款审查应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调查人
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担保情况、抵
(质)押比率、贷款风险因素、风险程
度等。
2.贷款的审批
贷款人应根据审慎性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
限,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确保贷款审批人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贷款审批人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① 贷款资料是否完整、齐全,资料信息是否合理、一致,首付款金额与开发商开具的发
票
(收据)或银行对账单是否一致,有无“假按揭”贷款嫌疑;
② 借款人是否符合条件、资信是否良好、还款来源是否足额可信;
③ 抵押房产是否合法、充足和有效,价值是否合理,权属关系是否清晰,是否易于变
现
;
④ 贷款金额、成数、利率、期限、还款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三)贷款的签约发放与支付管理
对审批和签批同意的贷款,签约人对借款合同和借据载明的要素核对一致后,签署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