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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前调查

个人商用房贷款调查由贷款经办行负责,贷款实行双人调查和见客谈话制度,在调查

申请人基本情况、贷款用途、收入情况和贷款担保等情况时,应重点调查以下内容:

① 借款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借款行为是否自愿、属实,购房行

为是否真实,并告知借款人须承担的义务与违约后果

;

② 借款人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收入还贷比是

否符合规定

;在计算借款人收入时,可将所购商用房未来可能产生的租金收入作为借款人收

入。

③ 通过查询银行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判断借款人

资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具有较好的还款意愿

;

④ 贷款年限加上借款人年龄是否符合规定;

⑤ 借款人购买商用房的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⑥ 借款人是否已支付首期房款,首付款比例是否符合要求;

⑦ 双人现场核实借款人拟购买的房产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商用房贷款的审查与审批

1.贷款的审查

贷款审查应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调查人

的尽职情况和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诚信状况、担保情况、抵

(质)押比率、贷款风险因素、风险程

度等。

2.贷款的审批

贷款人应根据审慎性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

限,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确保贷款审批人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贷款审批人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① 贷款资料是否完整、齐全,资料信息是否合理、一致,首付款金额与开发商开具的发

(收据)或银行对账单是否一致,有无“假按揭”贷款嫌疑;

② 借款人是否符合条件、资信是否良好、还款来源是否足额可信;

③ 抵押房产是否合法、充足和有效,价值是否合理,权属关系是否清晰,是否易于变

;

④ 贷款金额、成数、利率、期限、还款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贷款的签约发放与支付管理

对审批和签批同意的贷款,签约人对借款合同和借据载明的要素核对一致后,签署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