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助理总经理(含)以上干部综合评定结果共分 6 级,各等级定义如下:
A:非常杰出——就自身岗位而言,以创造性的方式作出重大贡献或在工作方法方面有极大的
推广价值。
A-:出色——超越岗位常规要求;并完全超过预期地达成了工作目标。
B+:良好——完全符合岗位常规要求;全面达成工作目标,并有所超越。
B:合格——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地达成工作目标。
B-:有所不足——基本符合岗位常规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达成工作目标,但有所欠缺。
C:难以胜任——不符合岗位要求,需立即调岗或辞退。
对于助理总经理(含)以上干部的综合评定等级不作比例限制。
2. 助理总经理(含)以上干部综合评定等级对应 Q 值
等级
A
A-
B+
B
B-
C
Q 值
1.1
1.03
1
0.97
0.94
0.9
3. 处级经理(含)以下干部和员工综合评定结果共分 7 级,按照计算出的考核分数分配比例:
等级
A
A-
B+
B
B-
C
D
人数比例
10%
20%
40%
20%
10%
4. 处级经理(含)以下干部和员工综合评定等级定义
4.1
A:非常杰出——就自身岗位而言,以创造性的方式作出重大贡献或在工作方法方面有极大的
推广价值。对被评为
A 的员工,部门必须有详细的书面说明,经主管该部门的副总裁审核后,
统一送人力资源部报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审批。
4.2
D:难以胜任——不符合岗位要求,需立即调岗或辞退。
对于处级经理(含)以下干 部和员工,从
A-
到
C
,没有等级定义,仅仅表示在人群中的相
对位置。
5. 处级经理(含)以下干部和员工综合评定等级对应 Q 值
等级
A
A-
B+
B
B-
C
D
Q 值
1.2
1.1
1.03
1
0.97
0.9
0.8
6. 分组排序
6.1
部门(二级部)内处级经理和副经理合计在
10 人(含 10 人,不含由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或
助理总经理兼任的处级经理)以上,须单独 组成 小组 进行考核并按照要求的比例分布等级,
不参与员工的比例分布。
6.2
部门(二级部)内需按照比例评定等级的员工人数超过
40 人,要按照分管或职能相近的原则
将人员进行分组,由不同的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按照比例要求评定人员等级。
每组人数应当在
15—30 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