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绩效评价的项目及权重
绩效评价的评价项目,依据不同的评价类别,设置不同的评价项目,赋予相应的
权重。
第六条 绩效评价的基准
绩效评价是按照一定的基准及相应的要求和水平进行的。必须按不同的评价种类
制定不同的评价基准。
(三)绩效评价的实施
第七条
评价组织机构
由人事部负责员工绩效评价的计划与执行事务
第八条
实施频度、评价时间
1 绩效评价以 1 年(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为一个评价年度,并确定最终的评价
等级。
2 实施频度和评价时间
一个评价年度,不同评价类别可设定不同的实施频度和评价时间,具体如下:
评价类别
实施频度
评价时间
事务职员工
每月度一次(有不定期的中间检查)
下个自然月初
技能职评价
每月度一次
下个自然月初
特殊职评价
由相关领导自行实施
第九条 评价者与被评价者
1 评价者
评价者含被评价者(自我评价)、直属上级、次上级三类。在遵循
“公正、公平、
”
公开 原则的前提下,不同类别、不同类别里的不同评价项目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适
当取舍。评价期间调动时的评价者依照相应的评价细则而定。
2 被评价者
被评价者为被纳入评价计划的事务职、技能职、特殊职员工。调到毫无工作经验
的其他职务类别工作未满
6 个月者,不进行当年度评价。当年度评价结果可适用调动
前最近两年评价结果的平均 。
Page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