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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窒息、吸入性肺炎的发生率分别为

31.3%、20.0%、21.3%,明显高于对照组,观察组中有 2 例

胎儿发生死亡。故发现羊水过少时要早期处理,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3.4 采取的治疗措施

  羊水过少是胎儿发生危险的重要信号,应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处理

[6]。因此,我们要做到以下措施:

(1)密切做好胎儿的监护,在胎儿的一般状态尚可的情况下通过急速饮水法或者补液提高孕妇的血循环量,

增加胎盘的血容量灌注或者采取经腹羊膜腔内穿刺输液法,对于胎儿的一般情况较好的情况,在短期情

况下可以使用,但是要注意防止感染的发生

[7]。(2)对于足月胎儿,应立即测定胎盘功能、产前胎心监

护无负荷试验

(NST)和缩宫素激惹试验(OCT),对于 NST 无反应或 OCT 阳性者,应立即行剖宫产,避

免分娩发动后子宫收缩对胎儿的影响,产时快速解除胎儿宫内缺氧

[8]。(3)对于单纯的羊水轻度减少的

患者应加强各项监护,人工破膜羊水无粪染,无头盆不称者可给予吸氧、催产素帮助生产,如果产程进

展不顺利,或者发生羊水粪染或者胎心监测发生异常应立即行剖宫产术。本组资料也表明,羊水过少的

孕妇,选择剖宫产的几率明显增高,观察组的剖宫产率为

71.2%,而对照组的剖宫产率仅为 35.0%,

具有明显的统计学意义。因此在羊水过少时,应依据孕周、胎儿的监护情况和孕妇的合并症等综合情况,

选择性地施行剖宫产术对提高围生儿的预后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