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复试;
5、乙方负责保密甲方的招聘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
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职位要求发布招聘信息,乙方在委托招聘过程中不得夸大或虚假甲方招
聘信息,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需提供专责人员跟进甲方委托招聘之事宜,不得敷衍、怠慢;
7、乙方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四条、收费标准及方式
1、成功委托招聘的概念界定:乙方推荐的人才,由甲方面试考核确定录用,并按公司要求办理
入职手续,正常上岗的。
2、甲方保证面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向乙方反馈面试结果,并在员工入职后填写《委托招聘入职情
况汇总表》加盖公章(或签名),以作为双方费用结算的依据。
3、招聘服务费的标准:乙方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序号
职位
服务费用
1
实习生
300 元/人
2
非实习生
360 元/人
4、付款方式
(
1)成功委托招聘(以入职人数为准)支付上述服务费用标准的一半;
(
2)员工入职满 8 天,另外再支付上述服务费用标准的另一半;
(
3)甲乙双方应于每月 25 日前核对本招聘数据,核对无误,甲方应于每月 5 日前通过银行
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所有招聘费用,乙方在收到费用后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据服务发票;
甲方如延期付款,则每天按总额的
3‰交付滞纳金。乙方延期开具发票,则每天按总额的 3‰
支付滞纳金。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约定,应以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不得与国家、地方法律法
规相违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可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