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开发利用中环境问题的探讨
一、山西省煤炭资源开发及环境污染现状
山西是煤炭大省,含煤面积
6.2 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38%。作为我国
最重要的能源基地,肩负着国家经济建设对煤炭需求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为全国特
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能源支撑。然而,由于长期高强度、粗放式
的煤炭开采,造成资源、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
为:
1.地表水污染
矿山开采对矿区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采矿废水和洗煤废水。采矿生产过程
中,露天开采或地下开采疏干排水和矸石淋溶水都含有较高的悬浮物、各种化合物及重
金属等。当采矿废水和洗煤废水排入地表水体后,不但造成地表水体的污染,还会增加
水体的浑浊度,从而影响水体的纳污能力,使水体更加恶化。
此外,矿山疏干排水,往往使地下水位下降,出现大面积疏干漏斗,使地表水和地
下水的动态平衡系统受到破坏,甚至水源枯竭或河流断流,据调查,山西省因采煤造成
18 个县 28 万人吃水困难,450 万亩水田变旱田
[
1]
。
2.土壤污染及土地资源占用
矿区土壤污染主要是由污水灌溉和矸石淋溶水的漫渗造成。导致土壤功能衰退,土
地肥力下降,作物减产。另外由于采矿造成的地面塌陷也是土地破坏的主要类型。山西省
煤矿开采主要以地下开采为主,因而地表塌陷较严重。据调查,全省国营统配煤矿和地
方煤矿造成土地塌陷裂缝面积约
450km
2
,并以每年
30km
2
的速度增加。采煤塌陷使旱
地减产
20%~30%,水浇地减产一半以上,严重者导致耕地无法耕种、弃耕绝产(约
占塌陷面积的
1%~5%)。除地表塌陷外,煤炭运输沿途抛洒导致沿线农田受污染也很
严重。据调查,仅
1992 年山西省全省农田受害面积达 156667hm
2
,小麦减产
8800
多万
kg。此外,山西省统配煤矿堆存矸石山 107 座,占地 309hm
2[2]
。
矿山开发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同时对被占用土地资源的理化性质和生产能力造成
严重破坏,特别是表层土的丧失或性质的改变,使土壤失去永续利用的价值。在干旱、
半干旱地区强烈的采矿干扰使生态破坏在一些地区达到了几乎不可逆转的境地。晋、陕、
“
”
蒙接壤区煤炭资源开发形成的 黑三角 就是一个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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