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保证项目:
4.1.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4.1.2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
定。
4.1.3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
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其强度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4.1.4 对设计不允许有裂缝的结构,严禁出现裂缝;设计允许出现裂缝的结构,其裂缝
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2 基础项目:
4.2.1 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蜂窝面积一处不大于 200cm
2
,累计不大于 400cm
2
,无孔洞。
4.2.2 无缝隙无夹渣层。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 2-14。
素混凝土基础允许偏差 表 2-14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
标 高
±10
用水准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8
用 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3
基础轴线位移
15
用经纬仪或拉线尺量检查
4
基础截面尺寸
+15 -10
尺量检查
5
预留洞中心线位移
5
尺量检查
5 成品保护
5.1 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损坏时,方可拆除侧面模板 。
5.2 在已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 1.2MPa 以后,方可在其上来往行人和进行上部施工。
5.3 在施工中,应保护好暖卫、电气暗管以及预留洞口,不得碰撞。
5.4 基础内应根据设计要求预留孔洞或安置螺栓和预埋件,以避免后凿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