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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条
      系指已经除去皮、根、树梢的木料,但尚未按一定尺寸加工成规定的材类。
      主要用途:建筑工程的脚手架,建筑用材,家具装潢等。
二、原木
      系指已经除去皮、根、树梢的木料,并已按一定尺寸加工成规定直径和长
度的木料。
      主要用途:
      1.直接使用的原木:用于建筑工程(如屋梁、檩、掾等)、桩木、电杆、坑木

      2.加工原木:用于胶合板、造船、车辆、机械模型及一般加工用材等。
三、锯材(板方材)
      系指已经加工锯解成材的木料,凡宽度为厚度的三倍或三倍以上的,称
为板材,不足三倍的称为方材。
      主要用途:建筑工程、桥梁、木制包装、家具、装饰等。
 四、枕木
      系指按枕木断面和长度加工而成的成材。
   主要用途:铁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