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生态学规律的制约.当社会规律,经济规律同自然规律不
致的时候,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自然规律,而不是阶段意志和阶
级利益.总之,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阶级性问题不能简单化
地套用传统公式,而应该综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任务,性质
和特点等.具体分析.
3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特征 作为法律关系一种的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具有一般法律关系的共性,但是,由于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殊性
,又使其不同于一般法律关系而具有
自己的特 征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但又通过人与人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
具有一切法律关系共有的特征
,即其直接表现人与人的关系,是人
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但它不单纯是一种人与人之
间的社会联系
,而是人们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活动中形成的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是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结
合
,环境是个介物.而且,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不是环境与资
源保护法的唯一目的
,通过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来防止人类活动造
成对环境的损害
,从而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才是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的主要目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权利义务的
内容
,客体所涉及的对象都同这一特征有关.(2)环境法律关系是
一种思想社会关系
,但决定这种思想关系的除了社会经济基础外,
还有自然因素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因为法律关
系的形成和实现了国家意志和当事人的意志
,属于上层建筑的范
畴
,受社会物质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的制约.就环境法律关系来说,
更主要是还要受人与自然关系的制约
,受自然规律的制约.(3)环
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具体表现在,,参与环境与资
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既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也包括各种企事
业单位
,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而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可
以依据行政法
,民法,刑法等多种法律规范确立.由这些不同的法
律规范所确立的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也不相同
,
有平等的也有不平等
34《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
制度的规定 规定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
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以实施重
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制度,并对有排污量消减任务的企业
实施该重点污染武排放量的核定制度。实施总量控制首先要确定
总量控制计划。总量控制计划的内容包括:总量控制区域、重点
污染物的种类及排放总量、需要消减的排污量及消减时限。
地方
人民政府依据总量控制计划分配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主旨制
定本行政区域内该水体的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总量控制实施方案
应当确定需要消减排污量的单位、每一排污单位重点污染物的种
类及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需要消减的排污量以及消减时限要求。
分配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执行。
环保部门根据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审核本行政区域
内向该水体排污的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对不超过排放总
量控制指标的,发给排污许可证;对超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
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
35《野生动物
保护法》关于控制野生动物捕猎的主要规定
1 禁止猎捕、杀害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其他特殊
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保护动物的,必须向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特许捕捉证
2 实行猎捕许可证制度。猎捕、捕
捞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捕捞许可证。
3
规定禁猎期、禁猎区和禁止使用的工具、方法。禁止在自然保护区、
禁猎区禁猎期内猎捕野生动物和进行其它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
衍的活动。禁止使用非法的狩猎工具和方法猎捕。持枪猎捕野生
动物的,必须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36 从预防为主原则
的 角 度 论 述 我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实 施 中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1 预防为主原则在国家的环境管理中,通过计划、规划及各种管
理手段,采取防范性措施,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贯彻执行预防
为主原则的重要措施就是制定合适是具有预防性的环境管理制
度。如环评制度等
2 环评制度是指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
开发活动和各种规划,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
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基本建设的一
套规范和措施
3 从“环评风暴”的反应看,问题 1 由于政府有关
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审批在先,使得环评制度无法在实践中
真正实现预防的目的
2 由于《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建设项目未经
环评就擅自施工的行为制作出了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建设、限期补
办环评手续的规定,因此企业违法成本较低,,普遍存在着先
建设、后环评的问题
3 由于环保部门执法不严,导致大量的未经
环评的建设项目开工并投入使用,或者环评审批出现走形式、走
过场的问题;第四,由于环评制度中缺少公众参与的具体规定
公众难以了解各种建设项目的信息资料,使得违法开工的建设
项目不能被公众及时予以检举和控告
37《环境保护法》在环境
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该法的主要内容
1 是我国环
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体系中,除宪
法之外占有核心的、最高的地位
2 主要内容:1 规定了环境保护
法的主要任务,即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
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
发展
2 明确了环境保护法的对象,是那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
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要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
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
和乡村等
3 规定了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应采用的基本原则和制
度
4 规定了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和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的法律
义务
5 规定了纺织环境污染的基本要求和相应的义务 6 规定了
中央和地方环境管理机构对环境监督管理的权限和任务
7‘规定
了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
单位和个人,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8 规定了违反环境与资
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38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其 它 规 划 关 系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
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
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对土地的
使用所进行的总体安排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关于土地利用的
总体安排,它与其他种类土地利用规划相比,具有最高的效力 。
1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
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中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
地总体利用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2 江河、
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
接。最后土地利用年度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