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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编号 357030102:针对该题提问]

 

『正确答案』

AB

  税率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具体情况:
  

1.从量征收税目:啤酒、黄酒、成品油。

  

2.从价征收税目:其它烟类产品(雪茄烟、烟丝),其它酒及酒精,

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焰火、摩托车、小汽车、汽车轮胎、高
尔夫球与球具、高档手表、游艇、一次性木筷与实木地板。
  

3.从价兼从量征收税目:

  卷烟:
  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

200 支,下同)调拨价格在 70 元(不含增

值税)以上(含

70 元)的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的税率调整为

56%。
  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

70 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

生产环节(含进口)的税率调整为

36%。

  从量定额税率,即

0.003 元/支。

  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
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
(不含增值税)征收

5%的消费税。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每斤(

500 克或 500 毫升)0.5 元,比例税率

20%
  小提示:注意单位的换算(如

1

      吨

   =2000

 

     斤,每标准条的定额税

 

 

0.6

       元

   )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掌握、运用)
  (一)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在从量定额计算方法下,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
为: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与进口征税
数量。
  (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数量

×单位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目前既采取从价定率征收又采取从量定额
征收。(计算的难点)

——

  (三)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核心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1.由于在消费税从价计征的情况下,它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

售额是一致的,所以在学习时,应注意和归纳两者之间处理基本一致的
内容。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

1)销售额的性质,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一致的,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