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货币资金(试行)》对健全现金的内部控制工作提出
的具体要求。
1.建立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
1)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
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
整负责。
(
3)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货币资
金内部控制规定。
2.加强货币资金业务岗位管理
(
1)各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3)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
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3.严格货币资金的授权管理
(
1)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
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
工作要求。
(
2)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
批权限。
(
3)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
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
门报告。
(
4)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
5)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来源
(
1)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
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
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
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
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
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重点提示】重点掌握:(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2)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3)经
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
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
4)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5)现金支付的
四个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