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绩效考核的组织结构
第三条
新的集团绩效考核的组织结构采取三级管理模式即领导小组、执行小组和
工作小组。
第四条
领导小组为集团公司总裁、董事、监事、总监、总部部长组成,负责整个
集团公司的绩效考核的政策方向、仲裁、奖惩的审批等;执行小组为分公司的
总经理、部长组成,负责本公司的绩效考核政策的落实;执行小组是集团人事
行政系统负责绩效考核的具体人员。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执行小组
执行小组
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
审核、批准公司的绩效考
核制度、实施方案和奖惩
措施
组织本公司或部门的员工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绩效
方针、实施计划、提交考
核处理结果和工作报告
根据领导小组和执行
小组的方针、计划实
施绩效和评估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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