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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附着不牢”是指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能以金属腻子刀从钢材表面剥离掉,即可视为

附着不牢。
2)Sa2

—彻底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钢材表面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氧化皮、铁锈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其残留物应是牢固附
着的。

3)Sa2

½—非常彻底地喷射或抛射除锈:

    钢材表面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
或条纹状的轻微色斑。

4)Sa3

—使用表面洁净的喷射或抛射除锈: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该表面应显示均匀的金属
光泽。

3)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等级
1)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可以采用铲刀、手锤或动力钢丝刷、动力砂纸盘或砂轮等工具除锈,

以字母

“St”表示。

2)钢材表面除锈前,应清除厚的锈层、油脂和污垢。除锈后应清除钢材表面上的浮灰和碎屑。
3)手工和动力除锈等级,其文字部分叙述如下:

St2

—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

St3

—非常彻底的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

    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除
锈应比

St2 更为彻底,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光泽。

4)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目视评定:
1)评定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应在良好光线下进行检查。
2)待检钢材表面应与相应照片进行目视比较。
3)评定锈蚀等级时,以相应锈蚀较严重的等级照片所标示的锈蚀等级作为评定结果,评定除

锈等级时,以钢材表面外观最接近的照片所示的除锈等级作为评定结果。
(三)质量标准:

 

    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工程按以下质量
标准来严格监控。
1、主控项目:

1)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

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当设计要求时,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就符合表

8.6.2 的规定。

各种底漆或防锈漆要求最低的防锈等级

8.6.2

涂   料   品   种

防 锈 等 级

油性酚醛、醇酸等底漆或防锈漆

St

2

高氯化聚乙烯、氯化橡胶、氯磺化聚乙烯、环氧树脂、聚氨

脂等底漆或防锈漆

Sa2

无机富锌、有机硅、过氯乙烯等底漆

Sa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

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 3 件。

检 验 方 法 : 用 铲 刀 检 查 和 用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 涂 装 前 钢 材 表 面 锈 蚀 等 级 和 除 锈 等 级 》

GB8923)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

2)摩擦面处理后其抗滑移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2、一般项目
除锈后的钢材表面,应用毛刷等工具清扫或用干净的压缩空气吹净锈尘和残余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