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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信用保险出现高赔付率与高保险费率之间不对称性发展的一方面原因。而要厘定合理的费
率必须建立在合理的风险评估基础之上。目前

,中国信保在扩大信息交流合作上,仍然有较大

空间和潜力

,如积极探讨银保合作,和穆迪与标准普尔等知名评级公司合作,和国际组织的多

双边合作交流

,推动境外国家和企业二级信用体系建立。 

  

 

  

3.3 积极探索信保发展模式,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按照传统的做法

,根据承保政策性业务的主体性质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划分为政府机

构直接办理模式、政府成立全资公司经营、政府机构控股经营、政府委托私营机构经营和进出
口银行兼营

5 种模式[4]。无论是上述 5 种模式的哪一种,政府都承担了最后的风险,有专项资

金填补信保亏空。我国信保业务发展时间短

,积累有限,一方面需借鉴其他国家发展经验,例如,

采用商业方式运营

,与进出口银行合作等,另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

策扶持力度。

 

  

 

  

3.4 推动体制改革,激发信保活力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我国唯一一家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

,属于

政府成立全资公司经营模式。这种模式虽然比较符合我们这种外贸依存度高的国家的需要

,

但是也存在国有经营固有的弊端。英国、澳大利亚和法国等信保起步早、发展快的发达国家针
对这个问题曾在制度层面进行了改革

,逐步实行了完全私有化或实行了国有和私营的

“双轨

”。在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中,我们应该在坚持对政策性较强的中长期信保业务国有国

营的同时

,积极探讨短期贸易出口保险的商业化运营模式。使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商业保险

公司在收汇风险低的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领域展开竞争

,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出口信用保险公

司的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费率水平,提高出口商参保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