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T16-92
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04-2005
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6-2003
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6-2003
三、
总述
1.本设计范围: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火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
2.、本工程原设计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配置、应急照明、硫
酸指示、安全出口。已通过消防验收。此次室内装修施工原有系统不变。
3、施工时各单位应密切配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各设备、管道的设置位置、避免交叉、碰撞和不必
要的返工。
4.本设计应先送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设计审四: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水量为
40/s,俩股水柱到达室内任何地点,充实水柱为10米。室内消火栓接入
原消火栓系统立管。室内消火栓采用明装消火栓箱。消火栓箱均采用铝合金制。水带和栓口均为
DN65,水带.
采用麻织衬胶带。带长
25米水枪喷口口径19mm. 消火栓系统给水管明敷。采用镀锌钢管,卡连接
(
>DN65)和螺纹连接(《DN65)
四: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照中危险级一级设置。原有设计喷淋管道不变,局部位置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增加。管
材:均采用热镀锌钢管,干管采用丝扣,卡箍或法兰连接,支管采用热镀锌钢管,丝扣连接。
喷头选型:喷头选用
68度闭式快速响应喷头,采用吊顶型装饰喷头。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
本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原有的系统的基础上,局部位置调整,不足部分增加。同时,还具备以下联动控
制
1、
本工程设置广播扬声器,火灾报警确认后,接通广播。
2、
2、切听相关层非消防旧照明电源
3、
3、所有排烟机送风机、喷淋泵能自动控制外,均可通过消防控制室多线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
六:电缆干线敷设在防火桥架内或穿后壁电线管安装在吊顶上。
七:供电电源及接地:
本工程采用双电源在消防配电末端切换。系统与防雷接地、能压保护接地采用公用接地系统。接地电阻不大
于
1欧姆。
1、
本建筑消防泵、消防风机、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灯电器负荷均为一级。
2、
所有消防设备电源均采用双电源供电,在用电设备附近末端自动切换。
八:建筑灭火器灭火系统
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采用严重危险级配置。灭火器均采用磷酸铵盐干粉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位于
每个消火栓箱下,每处灭火器的数量为
2具,每具均为MF/ABC5.3kg。
九:本次主要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要求
部位
材料
燃烧等级
顶棚
1
轻钢龙骨石膏板
A不燃性
2
木工板
A不燃性
墙面
1
加气块
A不燃性
2
乳胶漆
A不燃性
3
腻子
A不燃性
地面
1
地砂
A不燃性
2
大理石
A不燃性
3
家具
1
家具必须达到防腐处理,达到
B1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