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性。对象发生在直接物质生产领域,并具有经济目的性;直接赋以经
济规则以法律效力。
(2)社会本位性。经济法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在任何
情况下都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优先和首要考量。
(举例:消费者保护)
(3)规制性。在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所具有的把积极的鼓励、促进、
保护与消极的限制、约束和禁止相结合的特性。
(4)综合性。经济法是公法因素和私法因素相综合的法,同时经济法调整是将
各种法律调整手段有机结合的综合调整。
3.原则:社会本位原则、平衡协调原则(主导性原则)、权责利效相统一原则(根
本性原则
)
二、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也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
(一)主体:消费者、经营者和经济管理者
(二)客体:主要是经济行为(比如财税调控行为、金融调控行为、对策行为)
(三)内容:公私交织(对公责任不能随便抛弃),强调当事人之间的协调
三、经济法的基本制度
(了解)
(一)经济法主体制度
(二)市场规制法制度:生产经营规制法、市场竞争法(两反)、市场监管法
(三)宏观调控法制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法;财政法;税法;金融调控法;
产业结构与布局规划法
;固定资产投资法;经济稳定增长法;对外贸易法等
【例题
·多选题】下列立法中,属于经济法的有( )。
A.《刑法》
B.《宪法》
C.《反垄断法》
D.《企业所得税法》
E.《产品质量法》
『正确答案』
CDE
民法的法人、代理和诉讼时效制度
一、法人制度
(一)法人的概念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