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检查、季度试验和检查、年度检查试验和对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中的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
统中的喷头等消防设施的专门清洗、消防给水管道冲沙等工作,致使建筑消防设施自建好后
就
“一直沉睡”的现象时有发生。
2.3 各种管材和设备质量良莠不齐。
随着各地不断开发引进了各种新型的给排水管材,常见的有:薄壁不锈钢管、铜管、PVC
管、钢塑管、
PEX 管、球墨铸铁管和铝塑复合管等。新型管道材料的不断改进,在施工中以次
充好,不了解产品性能的问题日益严峻。另外在消防设施的施工中,追求设施设备的美观,
而未考虑设备的使用性能、可操作性和产品质量,顾此失彼。
2.4 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现今在施工安装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只能遵循原有的规范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如《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61-96)、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等。
3、存在通病的对策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建筑消防系统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室内装饰装
修工程不规范、消防产品质量无保障,消防系统总体功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为此应
当及时跟踪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坚决杜绝建设、施工单位不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
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降低技术标准要求、改变消防设计等问题的发生,严厉整治建
筑施工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埋下
“先天火灾隐患”。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3.1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
头
”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
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一是利用多种传媒手段宣传
消防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关注程度,营造社会
“大消防”氛围;二是政府相关
部门应加强联系和协作,使建筑工程在审批阶段就开始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凡是未经消
防部门同意建筑工程,其他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建设单位不报审、不验收
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社会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重点是《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明确
应履行的职责,让他们从内心上真正重视起消防工作。
3.2 相关部门应加强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
对有关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
人员职责不明确、建筑施工安装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
起,彻底扭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
行严管重罚,定期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处以高额罚款,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对已经消防监督部门验
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要督促单位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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