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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公共绿地(R04)

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

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2.0.13 配建设施

与人口规模或与住宅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2.0.14 其它用地(E)

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它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

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2.0.15 公共活动中心

配套公建相对集中的居住区中心、小区中心和组团中心等。

2.0.16 道路红线

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2.0.17 建筑线

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2.0.18 日照间距系数

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2.0.19 建筑小品

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观赏设施和指示性标

志物等的统称。

2.0.20 住宅平均层数

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

2.0.21 高层住宅(大于等于 10 层)比例

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

2.0.22 中高层住宅(7~9 层)比例

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

2.0.23 人口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

/hm 2)。

2.0.24 人口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

/hm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