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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
筑物的特点确定。点位宜选设在建筑物四大角、大转角及沿外墙每

10~15m 处或每隔 2~3 根

柱基上,高低层建筑物交接处的两侧,建筑物的沉降缝两侧,在建筑内中部设内墙点。

 

  (

2)沉降观测的周期和观测时间控制 

  施工单位应按测量方案要求的方法与周期及时进行沉降观测,并对观测结果进行审核。
多层及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沉降观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一般情况下在基础底部
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间隔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速度情况而定。通常结构施工每加高
1~5 层观测一次;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增加荷载的 25%、50%、75%和 100%时各观
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则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各测一次,停工期间每隔

2~3 

个月观测一次。

 

  (

3)沉降观测的方法控制 

  高层建筑沉降观测点首次观测方法,应采用往返观测,而第二次观测开始,则按往返
或单程双测站观测。每次观测应记录好施工进度、增加荷载量,每周期观测完后,督促施工
单位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观测点的沉降量、沉降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
速度、绘制沉降曲线图,并对观测成果进行核查。

 

  参考文献:

 

  

[1] 芮子明.建筑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J]. 经营管理者. 2009(17) 

  

[2] 龚逸.建筑工程施工测量放线技术的应用[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20) 

  

[3] 张萌.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测量监理工作要点[J]. 中国招标. 20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