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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
工: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
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
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②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
和检测工作;
③ 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
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
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6.1.出现安全事故时。
6.2 安全控制的任务和方法
6. 2.1 安全控制的任务。
第一,结合实际确定本工程的安全文明监控重点。
第二,在监理部内设置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
第三,定期组织学习,熟悉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
产会议的精神,落实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6.2.2 安全控制的内容:
第一,审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在组织领导、人员配置、岗位责任、
管理制度等方面督促健全和落实。
第二,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划与措施内容。
第三,检查现场地面处理、施工道路、现场排水、施工管线、物料堆放、临时设施等的布
置情况(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实施)。
第四,检查现场各种标牌(安全纪律牌、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牌、施工公告牌等)的内
容和视觉效果。
第五,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检查施工外脚手架和工程结构施工支撑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第七,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保障状况。
第八,检查施工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九,检查现场防火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