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规模。
3.1.1.3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
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3.1.1.4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
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3.1.1.5 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
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3.1.1.6 建设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名称、
型号(或者规格)、材质、数量和主要特种设备。
3.1.2 建设项目外部基本情况
3.1.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地震
等自然情况。
3.1.2.2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可能出现的最
严重事故波及的范围,以及在此范围内的 24 小时生产、经
营活动和居民生活的情况。
3.1.2.3 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
⒈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⒉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⒊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⒋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
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