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
保护措施应视易发生碰撞的建筑玻璃所处的具体部位不同,分别采取警示(在视线高度
设醒目标志)或防碰撞设施(设置护栏)等。对于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
的情况,必须采用可靠的护栏。
7.2.1 玻璃安装材料应与接触材料相容(包括框架及不同种类的玻璃等)。安装材料的选用,应通
过相容性试验确定。
8.2 屋面玻璃
8.2.2 两边支承的屋面玻璃,应支撑在玻璃的长边。
8.2.3 屋面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8.2.4 当屋面玻璃最高点离地面大于 5m 时,必须使用夹层玻璃。
8.2.8 用于屋面的夹层玻璃,夹层胶片厚度不应小于 0.76mm。
8.3 斜屋面窗玻璃
8.3.1 斜屋面窗玻璃宜使用中空玻璃。
8.3.2 当屋面与水平面间的夹角大于 75 度时,斜屋面窗对玻璃性能的要求与竖直窗相同。
8.3.3 当屋面与水平面间的夹角小于或等于 75
度 ,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安全玻璃应置于中空玻璃内侧。
1 玻璃面积大于 1.5m
2
;
2 对于住宅建筑,窗户中部距室内地面大于 3.5m;
3 对于公共建筑,窗户中部距室内地面大于 3m。
9.1.1 水下用玻璃应选用夹层玻璃,宜用钢化夹层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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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内空心玻璃砖隔断设计要求见《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3、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
9.5.1 玻璃栏杆
1 设计
1) 住宅工程和人流集中的场所严禁设计承受水平荷载的玻璃栏杆。
2)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临空栏杆玻璃,应具有一定的抗冲击性能,必须选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胶玻
璃,其厚度不应小于
12mm
≥
。当临空高度
5m 时,应用钢化夹胶玻璃。
室内非临空栏杆玻璃,可先用厚度不小于
5mm 的钢化玻璃或厚度不小于 6.38mm 的夹胶玻
璃。
2 施工
1) 临空栏杆玻璃安装前,应做抗冲击性能试验。
2)栏杆玻璃的镶嵌深度:两对边固定不小于 15mm,四边固定不小于 10mm,并用硅酮耐候胶封
严。
3)螺栓固定:每块玻璃不少于四颗,螺栓直径不小于 8mm,且必须是不锈钢或铜质螺栓。安装时,
玻璃孔内和两侧均应垫尼龙垫圈或垫片,金属不得直接接触玻璃。
9.5.2 屋面玻璃和地面玻璃
1 设计
1)屋面玻璃的厚度应按《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 第 8.2.6 条规定计算后确定,并应
保证玻璃有足够的刚度,安装后,单块玻璃的挠度变形不宜大于
L/400,且不大于 2.5mm。
2)承受荷载的地面玻璃厚度应按结构受荷要求计算确定,其最小厚度不应小于 16.76mm。
3)屋面玻璃必须采用安全玻璃,当最高点离地面大于 5mm 时,必须采用夹胶玻璃。
4)地面玻璃必须采用钢化夹胶玻璃。
5)地面和屋面夹胶玻璃的夹胶片厚度不应小于 0.76mm。
6)两边支承的屋面玻璃,应支撑在玻璃的长边上:地面玻璃必须四边支承,在型材上的支承
宽度不小于
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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