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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工预算价格的构成
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
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
费。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指生产工人的标准工资。由岗位工资、年龄
工资和年应工作天数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组成。
2)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以其他形式支付给职工
的工资性收入,主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属于工
资性质的津贴。包括地区津贴、施工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
夜班津贴、节日加班津贴、女工哺乳期的工资,病假在六个
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等。
3)工资附加费指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工
会经费、劳动保险基金(含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费、工
伤保险费、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
(2)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方法
根据 2002 年水利部颁布的有关规定,人工预算单价计算
方法如下(以六类工资区为例):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元/工日):基本工资标准(元/月)×地区工资
系数×12 月×1.068 十年
应工作天数(251 工日)
2)辅助工资:
地区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月)×12 月×1.068
÷251
施工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工日)×365 天×95%
×1.068 十 251
夜餐津贴(元/工日)=(中班津贴+夜班津贴)×(20%~
30%)÷2
节日加班津贴(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3×10
×35%÷251
3)工资附加费:
职工福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费率
标准
工会经费(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费率标准
养老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费率标
准
医疗保险费(元/工日)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费率
标准
工伤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费率
标准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
×费率标准
住房公积金(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费率
标准
4)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
资附加费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元/工时):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
工日)÷日工作时间(工时/工日)
上式中的 1.068 为年应工作天数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系
数;计算夜餐津贴时,枢纽工程取 30%,引水及河道工程取
20%,
年应工作天数为 251d(减去双休日 104d,
法定节日 10d),
日工作;时间为 8h/工日,计算标准按有关规定取用。
七类至十一类工资区的标准工资乘以如表所示的地区系
数。
表 各类工资系数表
工资区类别
地区系数
七类工资区
1.0261
八类工资区
1.0522
九类工资区
1.0783
十类工资区
1.1043
十一类工资区
1.1304
5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的组成
将施工过程中用量多或用量虽小但价格昂贵、对工程造
价有较大影响的一部分材料,作为主要材料,主要材料需计
算材料预算价格。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指材料由供货地点到
工地仓库或相当于施工分仓库的堆料场的价格。水利工程中
常以水泥、钢材、木材、火工品和油料作为主要材料。主要
材料的预算价格的组成一般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
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五项,即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1+采
购及保管费率)+运输保险费式中,采购及保管费率为 3.0%。
预算价格的计算:
(1)材料原价。材料原价也称材料市场价或交货价格,
是计算材料预算价格的基值。一般按市场成交价、选定生产
厂家的出厂价或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部门公布的价格信息计
算。同一种材料可按不同产地的市场价格和供应比例,采取
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
1)钢材。根据设计所需要的规格品种的市场价计算。
2)水泥。水泥全部执行市场价,水泥原价为选定厂家韵
出厂价。
3)木材。按设计所选定的贮木场的大宗市场批发价,或
工程所在地区木材公司提供的大宗市场批发价。
4)油料。汽油、柴油的原价按工程所在地区的石油公司
的批发价计算。
5)
火工品。
全部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计算其预算原价。
(2)包装费。包装费是为便于材料的运输或为保护材料
而进行包装所发生的费用。凡由生产厂家负责包装并已将包
装费计人材料原价的,在计算材料预算价格时,不再计算包
装费。
(3)材料运杂费。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由产地或交货地
点运往工地分仓库的材料堆放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各
种运输工具运输费、装卸费、调车费及其他费用。在编制材
料预算价格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所选定的材料来源和运
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距离以及厂家和、交通部门的取费
标准,计算材料的运杂费。
(4)材料运输保险费。材料运输保险费是指向保险公司
交纳的货物保险费,即材料运输保险费:材料原价×材料运
输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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