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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和相

关部门的意见,并经过多次研讨和修改。

本规范共分为五章和两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附录

A水利建筑工程工程量

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

B水利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和

本规范用词说明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枢纽、水力发电、引

( 调 ) 水、供水、灌溉、河

湖整治、堤防等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

和计价活动。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

管理和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不断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

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邮政编码:

100053 , E-mail :

jgs@mwr.gov.cn) ,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流域水利建设工程造价

( 定额 ) 管理站

参编单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

总院、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水利部建设与管理总站、水利部长江

水利委员会、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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