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中,广泛征求了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和相
关部门的意见,并经过多次研讨和修改。
本规范共分为五章和两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附录
A水利建筑工程工程量
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
B水利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和
本规范用词说明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枢纽、水力发电、引
( 调 ) 水、供水、灌溉、河
湖整治、堤防等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制
和计价活动。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水利部负责日常
管理和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不断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
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邮政编码:
100053 , E-mail :
jgs@mwr.gov.cn) ,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流域水利建设工程造价
( 定额 ) 管理站
参编单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
总院、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水利部建设与管理总站、水利部长江
水利委员会、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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