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6.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6.2.1 签发开工通知
6.2.1.1 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商发出《开工通知》。作好记录。并要
求承包商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从开工日
起按签订施工合同时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6.2.1.2 当承包商在接到《开工通知》后未按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组织施工时,应发出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商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行施工准备的原因并提交确保工

期的措施。作好登记和记录。
6.2.2 设计交底
6.2.2.1 在设计交底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
的问题,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6.2.2.2 监理人员应参加设计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并作好记录。
6.2.2.3 在设计交底提出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得到解决和确认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
师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商签发工程师图纸。作好登记和记录。
6.2.3 承包商的开工报审
6.2.3.1 工程开工前,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
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审核、签认后报业主。作
好记录。
6.2.3.2 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
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当各体系(包括人员)符合投标文件并能确保工程项目施
工质量时,在《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记录。对质
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必要时应审核工作证)。
6.2.3.3 如果有分包工程时,分包工程开工前,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分包单
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分包单
位资格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记录。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

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 分包单位业绩;

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2.3.4 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商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
查,符合要求时,由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商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上予以签
认。作好登记和记录。检查内容为:

1) 承包商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

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监理部可以指示承包商在监理部的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

,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则要求

承包商按照监理部的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
6.2.3.5 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